一、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1.登记申请书
2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[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]
3.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
4.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
5.其他必要材料
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,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,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
二、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1.登记申请书
2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[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]
3.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
4.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
5.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
6.其他必要材料
三、申请房屋预告登记后的遗失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1.登记申请书
2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[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]
3.刊登有“遗失声明”的整张《湘潭日报》的原件
4.房产档案馆出具的预告登记资料证明
四、办理流程
1、9、10、11号窗口申请登记
2、(即日)5、6、7号窗口鉴证签字、
3、(即日)8号窗口绘制图纸
4、(即日)17、18、19号窗口收费核算、契税申报
5、(即日)30号窗口收费开票
6、(即日)29号窗口财政契税征收
7、(即日)12、13、14号窗口受理收件、开具收件收据
8、(5个工作日后)15、16号窗口领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
五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请咨询
0732——8297045
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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