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预告登记: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、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、申请房屋预告登记后的遗失登记
发布时间:2008-11-6 点击数:    【字体:

一、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
1.登记申请书

2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[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]

3.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预售合同

4.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

5.其他必要材料

预购人单方申请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,预售人与预购人在商品房预售合同中对预告登记附有条件和期限的,预购人应当提交相应的证明材料

二、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预告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
1.登记申请书

2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[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]

3.房屋所有权转让合同

4.转让方的房屋所有权证书

5.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

6.其他必要材料

三、申请房屋预告登记后的遗失登记应提交的资料:

1.登记申请书

2.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[单位提供法人代码证、组织机构代码证、营业执照(提供原件并备加盖公章的复印件)、法定代表人、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以及加盖单位公章的授权委托书]

3.刊登有“遗失声明”的整张《湘潭日报》的原件

4.房产档案馆出具的预告登记资料证明

四、办理流程

1、9、10、11号窗口申请登记

2、(即日)5、6、7号窗口鉴证签字、

3、(即日)8号窗口绘制图纸

4、(即日)17、18、19号窗口收费核算、契税申报

5、(即日)30号窗口收费开票

6、(即日)29号窗口财政契税征收

7、(即日)12、13、14号窗口受理收件、开具收件收据

8、(5个工作日后)15、16号窗口领取房屋预告登记证明

五、收费项目、收费标准请咨询

0732——8297045

 

价格监督举报电话:1235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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