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收费项目 |
收费标准 |
收费对象 |
收费依据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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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住宅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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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登记费 |
80元/套 |
房屋登记申请人 |
湘价费[2008]12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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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分户图测量 |
住宅:1.20元/平方米(经济适用房、廉租房减半计收)
多功能综合楼用房(具有写字楼、酒店、商贸等功能)2.40元平方米 |
委托人 |
湘价服[2009]3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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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量成果利用 |
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:40元/幅
房产分丘平面图:60元/幅 |
委托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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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、验证产权档案 |
私 产:40元/卷·次;
其他产:100元/卷·次 |
申请利用者 |
湘价服[2004]5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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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:非住宅类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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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登记费 |
550元/件 |
房屋登记申请人 |
湘价费[2008]12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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房屋分户图测量 |
商业楼、厂房:1.80元/平方米;
多功能综合楼用房(具有写字楼、酒店、商贸等功能)2.40元/平方米 |
委托人 |
湘价服[2009]36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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测量成果利用 |
房产分层分户平面图:40元/幅
房产分丘平面图:60元/幅 |
委托人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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查询、验证产权档案 |
私 产:40元/卷·次;
其他产:100元/卷·次 |
申请利用者 |
湘价服[2004]50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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超过有关法规规定时间未申请房屋登记的,按规定登记费的两倍收取登记费。 |
湘价费[2008]122号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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向一个以上房屋权利人核发房屋权属证书,每增加一本证书加收证书工本费10元。 |